小金星今日學下乜野叫歧視
小金星:
今日教你乜野叫歧視: 根據網上wiki 講:
歧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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歧視(discrimination)指的是對某一社會團體成員作出負面的行為,此行為會導致對此一社會團體成員不利的後果。
歧視是偏見實踐的結果。譬如,某公司老闆認為女性比男性會處理家務,但處理公務的能力卻比不上男性這是一種偏見,如果該名老闆強迫懷孕的女職員離職在家帶小孩,則是對女性的歧視。
在世界不少地區,歧視行為是刑事罪行。不過,不同地區對於不同的歧視行為採取不同的標準。現時全球還未就各種歧視有一個劃一的標準。
小金星你認為做個網上投票(1個月成7百萬人投票,每小時有差不多成萬的投票率,9月31日-10月3日就得6374469-6373357=1112咁少),去製造假資訊,去誤導人民,去反對人地私人的性行為,算唔算係歧視?
明報的網上投票重有無可信性??
睇番封MAIL:
近日高等法院裁定同性性行為年齡應降至16歲,明報已在8月24日起進行網上投票.
新聞係話 法庭裁定16至21歲男同性戀者有權肛交,內容如下:
高院昨天裁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中,四項禁止二十一歲以下男性與同性肛交及作猥褻行為的條例,全屬歧視,違反《基本法》及《人權法》中,市民享有平等法律地位,以及享有個人生活自主權的條文,徹底改寫男同性戀者的生活。
法官表示,正如申請人一方所指,肛交是男同性戀者唯一能進行的性交方式,這班弱勢社群唯一能表達「性」的方式之權利,也遭到剝削,而主流社群則可以他們喜歡的方式去表達「性」,明顯屬性取向的歧視。
他稱,法例設計之時,是打算以重罰、甚至是以終身監禁作威脅,阻嚇年輕男子放棄選擇主流社會不接受的生活模式。法官看不到在欠缺「性侵犯」的元素下,年輕男子為何要因性取向而被重判。他不認為在今時今日,這是避免年輕男子走向道德墮落之路的正確回應。
法官在判詞中,提及政府在九一年修訂四項法例時,假設大部分年輕男同性戀者的選擇屬越軌,正如吸毒一樣,需要透過立法去阻嚇﹔又間接指出,他們可能沒
有注意到肛交是傳染愛滋病的最高危性行為方式。至於為何異性肛交只有男方有刑責,而同性肛交,則雙方均須負上刑責,政府解釋,是擔心若同性肛交時,毋須負
刑責的一方,可能會以此為勒索「把柄」,但就無提及女性進行肛交後,為何不會勒索其性伴侶。
法官不明為何男子在不清楚自己的性取向時,須受法例阻嚇﹕「為何年輕女子不用(受阻嚇)﹖為何男子加入同性戀行列就要坐牢,女同性戀者就不用﹖」他又認為,即使肛交比性交更易傳染愛滋病或性病,亦不應以立法去阻止市民進行肛交。
另外,法官又引述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報告,指沒有數據顯示,進行肛交的二十一歲以下男性,比進行肛交的二十一歲女性,會更易勒索其性伴侶。再者,「勒索罪」本身已提供足夠保障。
基督同天主教代表講乜野? 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050824/12/1fww2.html
教會牧師朱耀明指尊重法律上人人平等,但教會需要有德道立場,「今次判決沒暗示道德上是好還是壞,若有人誤解判決相等於法庭同意同性婚姻,我會感到憂慮」。天主教教區對事件不予評論。
香港基督徒學會總幹事胡露茜歡迎今次判決,認為能促進社會平等。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,更要求政府重新檢討現有法例對同性戀人士的歧視性,並就反歧視法進行公開諮詢及立法。
小金星,性係自然的,兩個人用乜野方法進行性行為,係兩個人的事情,佢地用乜方法去性交,其他人有權去反對嗎?
用果高危性行為去阻止兩個人相愛而發生性行為,行得通嗎?
發封email 去叫人投一個假做民意的網上投票,係歧視還是愛的行為?
小金星教會牧師朱耀明話 今次判決沒暗示道德上是好還是壞,你認為 道德上阻止兩個人發生性行為係道德還是不道德?
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,更要求政府重新檢討現有法例對同性戀人士的歧視性 ,小金星,你認為投票果D算唔算係歧視性的一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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